【www.minle.cc - 写作素材】
安全生产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进一步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范文(精选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科学规范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的规定,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和《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要求,结合镇实际,编制我镇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1、指导思想
高举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坚持依法检查和规范执法,着力提升安全生产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我镇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水平推进社会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2、工作目标
以消除安全隐患,工贸企业领域内坚决杜绝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遏制发生较大事故,减少发生一般事故,努力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目标,以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为重点,理顺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察和“双随机”抽查等监察方式的关系,形成有利于安全生产工作实效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全镇事故控制指标“零增长”,坚决杜绝工贸企业领域内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遏制发生一般事故,努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3、主要任务
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联合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开展职业卫生监管一体化工作,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诚信机制建设,推进和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继续推行“双随机”抽查机制,及时公开执法信息,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概算
1、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以2021年1月统计,我镇安监站在编人员3人,取得执法证人员数为1人。执法人员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
2、总法定工作日(666日)
全站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22日/人、年×3人=666日。
注: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366-57×2-30=222日。其中:①全年总天数366天;②双休日=57周×2天/周=114日;③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节等共计30天法定假日。
3、非监督检查工作日估算(286日)
其中含学习、培训(3人×24日=72日)、考核(3人×10日=30日)、会议(3人×26日=78日)、值班补休日、公务员法定年休假、病、事假、探亲假、婚(丧)假(40日)、参加党群活动(66日,以每人每年22日计算)、科技信息、事故管理、报表统计上报、开展综合监管、应急救援管理、宣传教育培训、省、市安监局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等(235日)。
4、监督检查工作日估算(380日)
其中含实施行政许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举报受理查处、重大隐患排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各类专项整治、执法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检查等。监督检查工作=666-286=380日,以2-3名执法人员一天检查两家(次)企业测算,380个监督检查工作日可以安排检查135-193家次企业左右。
5、测算说明
根据以上测算,按照计划每人每月至少检查4家次,可检查企业193家次,符合以上监督检查工作日的测算要求。
三、重点监管领域和对象
(一)2021年度监督检查的重点领域
我镇生产经营企业主要以农产品加工为主,共有各类企业8家,其中食品加工企业2家,粮食烘干企业6家,其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91余家。根据监督检查工作实际,确定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使用,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人群聚集场所,生产材料加工单位,事故隐患挂牌治理,来信来电举报等几个方面为2021年监督检查的重点领域。
(二)2021年度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
1、农副产品、食品加工生产、经营单位9家。
2、教堂集会点7家。
3、水泥制品厂、木材加工厂共3家。
以上企业具体名称见附件2。
四、安全监督检查计划相关事项
镇安监所必须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重要性,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强化领导,组织开展2021年度安全生产行政监察监督检查计划的编制工作,并分解落实责任到每一个执法人员,务必确保2021年监督检查计划落到实处。在编制和实施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监督检查事项
坚持查安全生产必须查职业健康,将职业健康纳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必查内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工作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等有关规定,重点监督检查以下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2、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情况;
3、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情况;
4、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业人员(接害员工)教育、培训(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持证情况;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6、应急预案制定、实施、备案及应急救援组织和装备配备、维护保养情况;
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报备情况;
8、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9、职业病危害项目检测、申报情况;
10、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镇安监站要结合季度特色和我镇实际,结合各类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制作各类执法文书。
(二)计划编制
镇安监站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必须要结合我镇行业特色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更加细化的监督检查工作月度计划,并与市应急局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衔接,编制的任务数原则上不得低于市应急局确定任务数,确实有退休、病休等情况的,需报告市应急局并征得同意。
(三)服务指导
镇安监站要转变执法理念,坚持“执法即是服务”。定期召开企业负责人执法预告会议,在执法检查前提前告知行政执法对象检查时间、重点内容、法律法规依据及联系人员,并在监督检查前,通过电话、短信、QQ群、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向行政相对人提前预告,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
(四)计划实施
1、明确监察执法频次
重点监管对象(19家)必须要做到一年检查一次以上,全年检查次数不少于19次。其他一般生产经营单位也应当按照计划年度检查量和企业数,明确普查周期,即明确辖区内监管对象检查全覆盖的周期,确保合理期限内实现全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全覆盖。确实无法明确基本全覆盖周期的,应当要将未检查过的企业纳入计划,排除执法人员人为原因的避重就轻,确保计划合法合理。
2、确保计划高质量完成
镇安监站务必要将计划做实做细,切勿出现为完成任务而走过场、玩形式的情况,要真正发挥监督执法的作用,切实做到监督检查一家,督促整治一家。对发现计划实施情况质量差,甚至造假的,一律予以通报。
五、组织实施和考核
1、审核和批准要求
本安全监管执法计划经市应急局审核后,报市镇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应急局备案。
2、考核要求
镇安监站站长为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任人,督促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按期完成,具体承办人员为责任落实人。安全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作为年度责任制目标考核的最重要指标,纳入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未完成年度监督检查任务或年度监督检查任务完成质量差的,年终考核不合格,个人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3、跟踪监管要求
加强上下级的沟通联系,确保监督检查计划实施的合理、科学,避免在监管对象、内容和时间上重复或者脱节,并对本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定期分析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对策措施,不断完善全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篇2】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应急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红线、底线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九条和《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七条规定,镇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应当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并按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镇政府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一岗双责”责任制,形成完善的责任体系,有效预防辖区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宝顶镇创造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规范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行为,推动各相关行业、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促进企业本质安全;通过进一步完善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执法方法,严格落实“四不两直”,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果;通过严格执法,强化事前处罚,做到失职追责、违法必惩,严厉打击违法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推动企业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事故防控能力,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零死亡的目标。
三、直接监管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
(一)应急办监管行业:宝顶镇截至2020年底,液化石油天然气换气点1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9户;水上交通自用船舶59艘,客渡船7艘,乡村道路、载客机动车及摩托车(乡村道路148公里,载客机动车及摩托车2850余辆)。
(二)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监管行业:宝顶镇截至2020年底,在建项目大足石刻游客中心建设工程1个,危岩监测点5处,各村社区危旧房改造,化龙水库、丰收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处,城镇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1处。
(三)农业服务中心监管行业:截至2020年底,宝顶镇有中型水库1座,小二型水库1座、山坪塘178口,猕猴桃种植大户2户、莲藕种植大户1户、猕猴桃种植大户1户,花椒种植大户3户、收割机5台、农用拖拉机3台、农资销售店6家。
(四)民政和社会事务办监管行业:截至2020年底,宝顶镇共有6所学校,分别是:实验中心小学校1所、希望小学1所、倒庙小学1所,荷叶小学1所、宝顶中心幼儿园1所、民办幼儿园1所,宝顶石刻(圣寿寺、佛祖寺、大佛湾)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个。
四、行政执法人员基本情况
2021年全镇共有安全监管人员16名,其中应急办监管人员7名,农业服务中心安全监管人员3名,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监管人员3名,民政和社会事务办监管人员3名。
五、监督检查计划的安排
2021年我镇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6名,执法工作日3984天,监督检查工作日1065天,其他执法工作日1502天,非执法工作日1417天,全镇2021年计划开展监督检查278家次,其中重点检查196家次、一般检查82家次。具体如下:
(一)应急办监管行业
按照测算,2021年共有总法定工作日1743天,全年计划开展安全监督检查执法工作630天,监督检查单位129家次,其中:重点检查91家次、一般检查38家次。(详见附件1)
(二)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监管行业
按照测算,2021年共有总法定工作日747天,全年计划开展安全监督检查执法工作138天,监督检查45家次,其中:重点检查32家次、一般检查13家次。(详见附件2)
(三)农业服务中心监管行业
按照测算,2021年共有总法定工作日747天,全年计划开展农业安全监督检查执法工作108天,农业生产安全监督检查36家次,其中:重点检查25家次、一般检查11家次。(详见附件3)
(四)民政和社会事务办监管行业
按照测算,2021年共有总法定工作日747天,全年计划开展文化安全监督检查执法189天,开展安全监督检查68家次,其中:重点检查48家次、一般检查20家次。(详见附件4)
六、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和保障措施
1.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各责任办公室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时,应当根据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拟定的月度检查内容,在上月26日前编制出现场检查方案。现场检查方案应当明确检查的区域、内容、重点等,包括检查对象名称、检查内容、检查日期、检查地点、检查执法人员等。
2.严格执行执法程序。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人员在执行执法检查任务时,必须2人或2人以上共同参加,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现场处理措施、调查取证、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执行程序、结案审批等行政执法程序。书面记录检查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行政执法人员应出具《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勘验笔录》或《询问笔录》等行政执法文书。被检查单位拒绝签字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确认。在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检查重点和检查内容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时,对于发现的不属于本次检查重点和检查内容的事故隐患,应当进行及时处理和行政处罚。对企业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的,在限期改正期满后,由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的单位或委托下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对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逐一进行现场复查,并出具《整改复查意见书》。整改后仍不能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政府予以关闭。各责任办公室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应当由其他部门进行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备查,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3.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且能立即排除的,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隐患排除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对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执法机关依法作出的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决定时,可以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措施。对检查发现非法违法行为、冒险作业,以及违章指挥,应当对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主要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4.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变更的要求。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调整。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在实施中,因上级新的工作部署,导致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原计划安排当月或者下月对某些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的时间延期或者提前,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同意后可以延期或者提前进行检查。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期间,因临时新增全国性或区域性的专项整治行动,应当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将该专项整治行动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检查安排合并,对计划安排的检查内容和专项整治内容一起检查,不能将专项整治行动替代本月的检查。
5.认真开展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总结评估。按照“每月有评估,年度有报告”要求,各责任办公室要评估分析月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台帐。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完成后,各责任办公室应当在当年12月分析监督检查计划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形成评估总结报告并上报镇政府。
6.镇应急办陪同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每季度末对各行业监管办公室进行督查,督促各办公室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落实,对检查未落实的办公室提出检查意见和建议。
【篇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立足防范,强化监管,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完成,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现制订2021年度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一、检查范围
全镇所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突出抓好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的监督排查,抓好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抓好交通运输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进一步落实各项防范管理措施。
1、危险物品方面: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情况。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安全设备和设施的配备(含防雷防静电设施)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安全培训教育和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
2、人员密集场所方面:敬老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商场、集贸市场、医院、庙宇、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网吧、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配置情况,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的畅通完好情况等。
3、交通运输方面:交通运输工具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牌照机动车辆上路行驶和农用车船非法载客情况。接送学生车辆情况,道路交通设施情况。
4、建设工程方面:工程施工及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夏季防暑降温和防雷电、防台风安全管理情况,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大型建筑机械设备及用电安全管理情况等。
5、特种设备方面:企业、宾馆、学校、浴室、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及相关企业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以及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维护管理和鉴定情况。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应急管理情况等。
6、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是否存在非法存储、非法运输、非法销售和超量贮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7、船舶制造单位:重点排查现场安全设施、供电的落实情况和有限作业空间安全。
8、学校:重点排查校舍安全、设施安全、校车安全、食堂食品安全。
9、其它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包括供水、供电、广电、通讯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
二、检查时间安排
每年的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前夕和重大活动时安全生产检查。具体时间由各组安排。
三、人员分工
1、建筑和在建工程、农贸市场的隐患排查
组长:冯大湧
参加部门:建管所、土管所、城管中队、各建筑安装公司、保城村、狮树村、新正村
2、道路交通运输、渡口、人员密集场所隐患排查
组长:杨维旺
参加部门:农路办、交警中队、派出所及相关单位
3、敬老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民政福利场所隐患排查
组长:孙胄神
参加部门:民政办、敬老院及相关单位
4、学校安全隐患排查
组长:史月生
参加部门:阳江镇中心小学、沧溪中学、阳江幼儿园
5、村镇集镇建设、供水、土地项目隐患排查
组长:汪笑云
参加部门:土管所、建管所、城管中队、沧溪自来水厂、丹湖自来水厂、狮树自来水厂
6、圩堤和圩堤沙场、机站陡门、农产品安全、水利在建工程隐患排查
组长:缪飞
参加部门:水利站、农业服务中心、各圩局
7、工业企业、危化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等隐患排查
组长:孟祥彬
参加部门:安管办、企服中心、派出所、消防中队
8、特种设备、食品安全、供电等隐患排查
组长:赵善中
参加部门:市场管理分局、供电所、各学校及相关单位
9、船舶制造隐患排查
组长:吴和头
参加部门:航运公司、各造船厂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加强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大检查不留死角,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一把手”负责制,严格各职能部门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2、加强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结合当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创建和安全镇(区)创建,广泛发动企业全体职工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修订完善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细化各重点岗位安全标准,规范操作行为,促进岗位达标。加强企业生产装置、设施、工艺的风险管理,完善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和危险作业环节的监控,加强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和各项应急器材的储备,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从严执法,坚决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要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经停产整改仍未达到要求或在限期内未进行整改的,一律协调暂扣或吊销相关许可证件;对逾期未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律依法子以关闭取缔。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强化督查,建立长效机制。在有关部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力量对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取得实效,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长效机制。
【篇4】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立足防范,强化监管,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完成,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现制订2021年度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一、检查范围
全镇所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突出抓好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的监督排查,抓好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抓好交通运输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进一步落实各项防范管理措施。
1、危险物品方面: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情况。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安全设备和设施的配备(含防雷防静电设施)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安全培训教育和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
2、人员密集场所方面:敬老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商场、集贸市场、医院、庙宇、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网吧、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配置情况,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的畅通完好情况等。
3、交通运输方面:交通运输工具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牌照机动车辆上路行驶和农用车船非法载客情况。接送学生车辆情况,道路交通设施情况。
4、建设工程方面:工程施工及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夏季防暑降温和防雷电、防台风安全管理情况,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大型建筑机械设备及用电安全管理情况等。
5、特种设备方面:企业、宾馆、学校、浴室、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及相关企业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以及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维护管理和鉴定情况。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应急管理情况等。
6、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是否存在非法存储、非法运输、非法销售和超量贮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7、船舶制造单位:重点排查现场安全设施、供电的落实情况和有限作业空间安全。
8、学校:重点排查校舍安全、设施安全、校车安全、食堂食品安全。
9、其它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包括供水、供电、广电、通讯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
二、检查时间安排
每年的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前夕和重大活动时安全生产检查。具体时间由各组安排。
三、人员分工
1、建筑和在建工程、农贸市场的隐患排查
组长:冯大湧
参加部门:建管所、土管所、城管中队、各建筑安装公司、保城村、狮树村、新正村
2、道路交通运输、渡口、人员密集场所隐患排查
组长:杨维旺
参加部门:农路办、交警中队、派出所及相关单位
3、敬老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民政福利场所隐患排查
组长:孙胄神
参加部门:民政办、敬老院及相关单位
4、学校安全隐患排查
组长:史月生
参加部门:阳江镇中心小学、沧溪中学、阳江幼儿园
5、村镇集镇建设、供水、土地项目隐患排查
组长:汪笑云
参加部门:土管所、建管所、城管中队、沧溪自来水厂、丹湖自来水厂、狮树自来水厂
6、圩堤和圩堤沙场、机站陡门、农产品安全、水利在建工程隐患排查
组长:缪飞
参加部门:水利站、农业服务中心、各圩局
7、工业企业、危化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等隐患排查
组长:孟祥彬
参加部门:安管办、企服中心、派出所、消防中队
8、特种设备、食品安全、供电等隐患排查
组长:赵善中
参加部门:市场管理分局、供电所、各学校及相关单位
9、船舶制造隐患排查
组长:吴和头
参加部门:航运公司、各造船厂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加强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大检查不留死角,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一把手”负责制,严格各职能部门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2、加强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结合当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创建和安全镇(区)创建,广泛发动企业全体职工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修订完善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细化各重点岗位安全标准,规范操作行为,促进岗位达标。加强企业生产装置、设施、工艺的风险管理,完善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和危险作业环节的监控,加强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和各项应急器材的储备,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从严执法,坚决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要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经停产整改仍未达到要求或在限期内未进行整改的,一律协调暂扣或吊销相关许可证件;对逾期未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律依法子以关闭取缔。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强化督查,建立长效机制。在有关部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力量对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取得实效,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长效机制。
【篇5】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提升监督检查效能,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办法》(安监总政法〔2018〕34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监察执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安监总政法〔2018〕5号)等要求,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编制本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以及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执法,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模式,持续推进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断提升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水平,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幸福六安提供更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科学合理安排年度监督检查的范围和数量,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监督检查执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坚持把防控大事故作为每次监管执法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为抓手,突出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两会”、国庆节等重点时段,开展重点检查、一般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及时发现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持续提升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能力。
三、编制依据及考量因素
(一)《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应急管理部关于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和执法检查的意见》《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以及《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铸安”行动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的通知》《安徽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二)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和能力。
(三)负责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分布、生产规模及其安全生产状况。
(四)重点检查的行业领域及生产经营单位状况。
(五)道路交通状况以及执法车辆、技术装备配备和执法经费情况。
(六)影响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的其他因素。
四、编制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守牢底线的原则,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有针对性的开展重点检查、一般检查和专项检查。
五、我局内设机构设置和工作人员基本情况
目前,市应急局定册在编人数为49人,实际在册人员40人,有执法证人员30人(其中,局领导6人)。
其中:
从事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人员2名;
从事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人员2名;
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人员2名;
从事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安全教育培训机构及企业教育培训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人员2名;
从事应急管理监管执法工作人员2名;
从事办公室、政策法规、综合协调、执法监督、调查统计、行政审批、党务、监察等工作人员20名。
六、检查单位计划
根据我局监管检查执法人员、监管范围、监管对象等因素,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计划在2021年安排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54家,其中重点检查单位36家,一般检查单位18家,分别占年度监督检查比例为66.67%、33.33%。
非煤矿山、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培训机构和应急管理具体监管检查计划分别见附件1、2、3、4、5。
七、执法监督检查有关要求
(一)执法内容
1. 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
2. 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 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 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或者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情况;
7. 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
8.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9. 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10. 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1. 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测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2. 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3. 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4. 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5. 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6. 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7. 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8.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设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二)执法要求
1.细化任务,严格执行检查计划。各相关科室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制定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重要措施,抓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要科学统筹人员力量和时间,进一步细化、分解年度监督检查任务,制定季度、月度监督检查计划,并做好实施过程中的统计、分析和总结工作,因特殊情况确需对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重大调整的,按规定履行重新报批和备案手续。
2.规范执法,严格履行执法程序。开展现场检查前要编制具体检查方案,经讨论研究后实施,涉及专业性内容的,可邀请相关专家参与监督检查,确保检查质量;发现问题隐患要及时下达执法文书责令改正,督促企业隐患落实整改到位;针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立案查处,通过严格执法,形成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力震慑。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调查制度》,每次检查工作完成后24小时内网上填报,并持续完善;要认真落实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要求。
3.加强宣传,严格落实普法责任。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融入监督检查全过程;创新宣传方式,强化以案释法,持续加大举报奖励政策宣传力度,把矛盾纠纷化解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不断增强公众法治意识,充分调动社会力量,不断巩固安全生产举报工作成果,营造全市安全生产协同共治的良好氛围,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附件:1. 2021年非煤矿山监督检查计划
2. 2021年工贸行业企业监督检查计划
3. 2021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计划
4. 2021年安全生产培训、中介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计划及企业教育培训情况专项检查计划
5. 2021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监督检查计划
【篇6】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根据《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市安委会2021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等文件要求,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制定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依据《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促进全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切实落实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和基层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以城市道路、游乐设施、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市政工程、等重点单位、部位、人员密集场所及重点时节安全监督检查为主要内容,突出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全面有序开展全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
三、工作原则
坚持行业监管与综合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分级监管与属地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分类监管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四、监督检查任务
各科室、单位要按照监督检查计划,重点对“五个必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依法检查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和环境。
2.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3.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重大危险源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定期检查、监测和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情况。
6.安全生产机械设备检测和定期维护保养情况。
7.为从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并监督、检查佩戴和使用情况。
8.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组织安全生产演练。
五、监督检查方式
(一)专项检查。定期组织开展对公园游乐设施、市政设施、景区、消防等专项检查,以及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时开展专项整治。
(二)强化部门监管力度,组织联合执法行动。采取单位自查与主管部门督查相结合的形式,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工作中做到严查、严管,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不配合安全检查工作的单位,不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严罚重罚。
(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着力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常抓不懈,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四)不定期开展随机暗访。在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各单位要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不定期开展随机暗访工作,切实将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六、工作计划安排时限
(一)第一季度工作安排
1.制定本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着重研究加强2021年春节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春节前组织一次全面的大检查,对检查时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督促整改。
2.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安全生产监控。
3.做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监控,督促各单位做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4.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
(二)第二季度工作安排
1.做好市政、园林、公园等单位复工前的准备工作,开展复工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2.根据上级要求和统一部署,结合本局实际制定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围绕主题,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的宣传、检查工作。
3.督促各单位针对生产事故易发环节组织开展应急逃生、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三)第三季度工作安排
1.做好夏季防汛期间安全生产防范工作,提高汛期应急能力同时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
2.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突出以市政设施、公园游乐设施、景区为重点,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第四季度工作安排
1.组织开展一次全局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
2.做好领导席位制包保工作。
3.做好秋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总结工作。
4.做好监督检查的总结工作,迎接202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七、监督检查分类分级原则
(一)依据相应的标准,分别将重大危险、较大危险、一般危险和低风险用“红、橙、黄、蓝”4种颜色标示,分别确定事故隐患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
(二)重大风险等级、较大风险等级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一般风险和低风险等级的生产经营单位为非重点监督检查对象。
八、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保障。各单位、科室应当严格执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切实解决检查多、执法少和执法宽松软的问题。要充分做好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计划顺利实施。
(二)细化方案,密切配合。明确检查的企业、检查内容及方式方法。在监督检查中,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隐患,应当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三)及时总结,完善台帐。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台帐,认真分析评估检查开展和计划完成情况。分析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形成总结。
【篇7】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我站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减少一般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进我站本质安全建设。根据《毕节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毕市交安【2015】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站安全生产实际,经站办公会议决定在全站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为保证攻坚行动有效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等中央领导和贵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等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把隐患当事故、把违章当事故、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把过去的事故当成今天的事故,举―反三,深入剖析违章和事故产生原因,用活生生的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有效增强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把人防和技防等方式紧密结合起来,使安全监管廷独到安全生产
各个环节的神经末梢,达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二、组织保障
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对全站隐患大检查工作全面领导、统一安排部署、研究解决隐患大检查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指导按规定进程有序开展。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漆钜平站长
副组长:谢厉军
成员:陈忠林
凌泽祥尚琳张文明唐诗庆王绪王天灿张宁朱艺王国华晏子栋黄玉琼张家财吴刚陈锐陈忠洋陈德霈支部书记(分管建制车辆安全副站长)副站长(分管站场安全)副站长(分管整脏治乱)站长助理(分管后勤)站长助理(安全科长)工会(工会委员)工会(工会委员)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卫星监控组长客运部主任客运部副主任客运部副主任沙土车站站长沙土车站副站长沙土车站副站长安全员安全员
刘智安全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金沙汽车站安全科,张文明同志任主任,王天灿任副主任,负责攻坚行动的资料收集,图文采集,汇总各种信息资料,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
三、主要任务
1.每月由隐患大检查领导小组组长带队全面检查各个岗位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构建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完善职能职责,形成“三级全覆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步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层级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管理不出现盲区、不出现死角、不出现疏漏,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安、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从站领导层到生产一线的每个岗位进行责任再明晰。实行上级管下级,下级对上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决避免管理越位、管理错位所导致的工作混乱情况发生。全站各个班组的安全生产责任,要以宏观督促管理为主。全站各班组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负责全面、深入、细致的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检查工作。在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时、要从落实主体责任和对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操作规程工作负责的角度,对制度条款再细化,以达到贴近工作实际,有效推进安全工作。
2.安全科每周至少要对各个岗位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执行情况、操作规程等检查巡查一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隐患要登记,并即时上报给组长,立即拿出整改或处理意见。
3.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对车辆100%安全技术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整改得到的要立即整改,对整改需要耗费时间的要下发停班通知书,待整改完毕后经安全员验收合格才予以发班。
4.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一人一档,一车一档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要立即停运停驾整改处理,并且建立相关档案。
5.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驾驶员手续和车辆手续自查自纠一次,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消化整改,并做资料归档。
6.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站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报领导小组组长,组长要及时安排和部署整改意见,隐患要督促整改到位。
7.安全科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车辆运行线路安全隐患检查,对检查发现车辆通行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在驾驶员安全教育学习培训会上做危险路段安全行车应对讲解,并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整改。
8.卫星监控要时时检查运行车辆驾驶员的违法违章驾驶行为,一经发行的,要及时发送信息通知纠正,及时消除行车的不安全因素,待驾驶员回场后按照相关管理制度予以严处。